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驾驶员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11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
(2)报名地点:如皋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如城街道长宁路检察院东门),联系电话:0513-87692618 。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材料:《公开招聘检察聘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可下载);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有关证书、获奖或荣誉证书的可同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
3.考试
本次招聘驾驶员考试分为驾驶技能测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算总成绩。
(1)驾驶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第三方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的按实确定(但不得低于1:2比例)。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与应急反应,对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等作出评价。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按放弃面试处理,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时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
4.体检。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ntrg.jsjc.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时间。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同分,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如皋市富皋万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聘用人员委派至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等一切争议事项,均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2.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享受误餐补贴。
五、防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管理。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等事项。应聘人员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南通百通场所码扫码结果并配合检测体温。南通百通场所码扫码结果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且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2℃、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和考试场所。
六、相关说明和政策咨询
因考生弄虚作假,不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通讯工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录用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如皋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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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8日
原标题: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文员、驾驶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ugao.gov.cn/rgsrsj/gggs/content/6c508d8f-058d-4f84-8a45-80067a1e2c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