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法治化沈河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服务水平,根据沈河区检察院工作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检察院工作的检察辅助人员。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履行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十)其他: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招聘条件
1、新媒体辅助编辑人员
招聘人数:2名
工作内容:负责新闻稿件的拍摄、校核、美编排版及相关工作。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多媒体(影视编导、动漫制作、美术、摄影等)类学历;
2.熟练掌握视频拍摄、摄影、PPT;
3.熟练运用PS等编辑软件,独立完成视频的编辑工作;
4.有一定文字功底,曾从事机关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需提供佐证材料)。
2、检察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6名
工作内容:负责协助检察官从事送达、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相关工作。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法律(法学)类学历。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4名
工作内容:负责协助检察官从事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等相关工作。
岗位条件:
1.男性;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法律(法学)类学历;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法学类、公安学类相关专业或有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需提供佐证材料),退伍军人优先。
4、档案管理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名
工作内容:协助做好档案查阅、接待等工作,为日常运转和档案工作提供辅助支持。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档案学相关学历。
2.有档案管理工作经历或档案职称、档案系列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297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派遣制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376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合格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