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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3人)

2022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3人)

清城区人民政府 | 2022-06-09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开展相关考察工作。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详情请留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qingyuanqc.jcy.gov.cn/)。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或因违反规定被取消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

(三)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里的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医用外科口罩。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六)本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政治部 0763-33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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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

2:2022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个人基本情况表

3:2022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岗位表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8日

原标题:2022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567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