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情况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九、补录
拟聘用人选全部聘用完毕后,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以在考试总成绩一年有效期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充人员。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身份证、准考证等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信息与报名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防疫要求
疫情防控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执行。考生必须服从举办单位及考点的疫情防控安排,按要求自觉做好考前的防控准备工作:
1.考前准备
所有考生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不得参加考试情况: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监督电话:0668-552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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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5日
原标题: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ianbai.gov.cn/mmdbrlzyj/gkmlpt/content/1/1050/post_1050106.html#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