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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贵州毕节威宁县人民检察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12人)

2022贵州毕节威宁县人民检察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12人)

为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满足案件办理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威宁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12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要求

(1)报考检察官助理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的不限专业。现工作单位为毕节市两级检察院的,不限专业,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

(2)报考新闻采编岗位的,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新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3)报考摄影、摄像岗位的,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摄影或影视摄影与制作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在本市两级检察院工作的人员年龄不限)。

5.掌握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截止报名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在毕节市两级检察院工作的人员,根据在检察系统工作经历可享受0.5分/年加分计入笔试成绩,3分封顶,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29日(1年按12个自然月计算,多余年份向下取整,例如1.5年按1年计算)。工作经历中断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满足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上传由政工部门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附件5)以及作为佐证资料的社保记录或合同的扫描件,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原件。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微信公众号“威宁检察”(微信公众号ID:weining-jiancha)、“威宁发布”、威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威宁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以及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由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检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9月3日9:00至9月7日17:00期间通过“http://gzweining.pzhl.net/”(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2.选择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计划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

4.填写加分信息并上传加分材料:满足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加分条件填写加分信息,并将佐证材料(政工部门的工作证明、社保记录或合同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

5.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后,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无法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说明考生不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或相关信息未完善。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均会导致报名失败。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威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检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具体负责。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9月7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3日9:00—2022年9月8日17:00。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向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提出申请,经政治部审核同意后,由政治部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申请,经政治部同意后给予修改。

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2022年9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本招聘计划的其他职位,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报名缴费结束后会在微信公众号“威宁检察”上面向社会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7:00在“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gzweining.pzhl.net/)”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威宁检察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gzweining.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考生自己放弃的或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