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为笔试加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文稿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二)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体检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列前)。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并单独进行毛发验毒。
(三)招聘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生要在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购买“五险”。
(三)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需签定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规范。
(四)签订劳动合同后两年之内不得主动离职,否则取消当年绩效考核奖。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派驻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18080598366(杨组长),受理举报。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不解决户籍迁移。
(四)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30日
原标题: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8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