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3日至2004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苏州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五)报考人员需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9月13日9:00至2022年9月15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请已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资格审核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④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体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前往报名网站已报考信息中查看,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复审现场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考试(报名)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
(三)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63412584(工作日),13621570292(节假日)。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3950625(工作日),19952558912(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