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3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在愿意接受调剂的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统一调剂。
(五)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按照“先面试、后测试”的顺序,由各招聘检察院在院内指定场地组织测试。
(六)面试安排。面试通知将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及“雇员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面试通知短信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本次考试成绩在下一年度本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有效。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汉字速录能力测试情况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www.s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指定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检察机关辅助文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辅助文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辅警、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并遵照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聘咨询
招聘政策和考务咨询详见《2022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政策问答》和《2022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32511357、32511370、32511369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79254
监督电话:64333772
(工作日9:00-11:30、13:00-17: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
原标题:2022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hacs.gov.cn/recruits/294/article/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