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司法警察,待遇和保障按财政保障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聘用考试各环节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和行程码,招聘所有环节均须持健康码(绿码)进场。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测评和面试。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的视无效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拟聘用人员如有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与拟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大理市人民检察院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为此次公开招聘考试招考信息发布的平台,请考生注意浏览发布的相关通知。
(九)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
(十)本公告由大理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咨询电话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0872-2339378
大理市成汇劳务有限公司:0872-2190096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www.yndali.jcy.gov.cn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1.报名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岗位设置表》
大理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0日
原标题:大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dali.jcy.gov.cn/jcdt/202210/t20221010_38510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