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照片格式:JPG格式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kb;
(4)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准考证下载”获取电子版文件并自行打印;
(5)《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纸张,单色打印。
3.笔试须知
(1)本次招聘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笔试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读卡机阅卷,不接受查分申请。
(2)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如下材料,材料提供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准考证》;
2)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笔试考试日期前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四平地区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纸质版报告)(以考试时招录所在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时规定为准);
4)本人填写的对应时间段的《2022年度四平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5)本人填写的对应时间段的《2022年度四平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3)参加笔试的人员需自备橡皮、2B铅笔、0.5mm黑色字迹的中性笔,未按规定用笔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作答的,答题卡视为无效。
(4)参加笔试的人员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N95型口罩并全程佩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招聘有关要求。
(5)考生到达考点后需主动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及体温测量,均为绿码(卡)且体温正常(低于37.3摄氏度)的方可进入考场(以考试时招录所在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时规定为准)。
(6)参加笔试考试禁止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参考资料,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计算器等设备,禁止在考试过程中进行查看或传递任何物品,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形或有任何通讯工具及设备发出声响,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7)笔试考试期间,听从工作人员指令,有序进场、退场,不得拥挤、交流,保持人员间隔1米以上。考点内不允许考生车辆进入,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参加考试的人员可登录报名与查询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录用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选1:3的比例确认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核定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点设置在四平市,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本人。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按照以下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分数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及面试各项成绩均相同时,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若体检均合格,一并进入综合考察并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2.首次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未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首次体检及复检的费用均需考生自理。
(七)综合考察、递补、公示及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结束后至聘用公示前,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补录
1.本次招聘结束后,综合成绩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
2.补录时,将根据用人单位的职位空缺情况,从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进入补录环节。
七、考生须知
(一)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招聘公告、现场资格初审以及后续通知等信息,均将通过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四平检察)和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吉林外服官网、吉林外服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本人务必及时关注、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进入相应招聘环节的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时,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各职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且不予退还费用。
(六)考生需保持报名时预留号码的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联络。如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因其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相关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为确保广大考生及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各项政策及要求。如招录所在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进一步规定及要求的,则按当地规定执行,如因此或因极端恶劣天气等因素影响到本次招聘的时间及方式的安排,我方有权对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及方式进行调整。
(八)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进行现场招聘活动时,所有考生均需主动出示“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及体温测量。考生须自备N95型口罩并全程佩戴,自觉有序排队,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隔1米以上。
(九)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4日
原标题:【招聘公告/11月14~16日报名】2022年度四平地区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IMs6fTXK6v2bOJCnZiY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