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入围人选。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3、成绩公布。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
(三)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招聘单位或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考察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在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参加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将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七)试用期
检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期间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作为试用期考核的一项,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拟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在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与、监督、指导下统一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有关公告。
2、请所有报名考生于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并注册,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阜新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防疫材料,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考生报名成功后即视为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笔试、面试等环节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将另行公布。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有所调整的,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fxtp.gov.cn)中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418-2483088。
附件1: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原标题: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检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xtp.gov.cn/newsdetail.thtml?id=74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