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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1013人公告

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1013人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站。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报考A类、B类岗位和C类中岗位代码为4003、4006、4009、4012、4014、4016、4018、4020、4023、4025、4027、4030、4033、4036、4039、4044、4047、4050、4053、4056、4060、5003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报考C类其他岗位的,采取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四)总成绩计算

1、岗位类别为事业管理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类别为事业工勤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岗位类别为事业技术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