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录用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及文字能力测试等。
2、面试。
根据各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人员不足对应比例,则按实际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3、录取。
以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名额,按1:1的录取。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确定录取对象后安排体检,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及其它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
2、录用后,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劳务派遣至余杭区司法局工作,具体岗位由余杭区司法局进行分配。
3、工资待遇:按照区财政局核准的额度执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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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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