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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湛江吴川市司法局招聘30人公告(人民调解员)

2018广东湛江吴川市司法局招聘30人公告(人民调解员)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组织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应变能力等。

1.面试对象: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吴川市司法局另行公布。

3.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吴川市司法局参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吴川市政府网和吴川市司法局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和考核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聘用。

(八)调剂补录

以上工作完毕,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报考和无人选递补的情况,可在未被拟聘用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调剂补录,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自愿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补录的考生可放弃。如有放弃的,可依次调剂补录。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分两批聘用上岗,由吴川市司法局和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5年,由所在地司法所和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实施日常管理与考核,考核结果报吴川市司法局存档备案,受聘人员须服从吴川市司法局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在工作期间,如违反规定,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续聘。

五、待遇

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薪酬由工资和补贴两部分组成。工资按每月2200元的标准(含社保费)由省民生实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付;补贴按省“以案定补”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报名后如变更联系电话的,须及时与吴川市司法局联系。如因联系不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的,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由吴川市司法局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联系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永考

手 机:

附件:

吴川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