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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新疆兵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7人)

20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新疆兵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7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以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基础性知识为主;

2.参加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3: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4.考生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试用期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1.体检当日由兵团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兵团法院(http:// fy.xjbt.gov.cn)、检察院(http://jcy.xjbt.gov.cn/)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劳务派遣方式);对聘用期间具有合格以上工作表现,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下一批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聘用制书记员如产生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八、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所在兵团法院、检察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办公地点在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五一农场,薪酬采取固定薪酬+绩效模式;试用期满后,固定薪酬待遇为每月46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兵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根据工作表现情况,按照兵团法院、检察院有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绩效奖励。工作期间提供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时间前(时间另行通知),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不解决户口及住房,不负责保管或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兵团法院、检察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政策变化对公告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兵团法院咨询电话:0991-5987828,兵团法院监督电话:0991-5987848。

兵团检察院咨询电话:0991-2358190,兵团检察院监督电话:0991-2358111。

 

附件:

1.兵团法院、检察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2024年兵团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3.2024年兵团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汇总表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4-08-12/83519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