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专业技能测试
审判辅助岗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行看打、听打录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依次递补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确定初录人员
审判辅助岗位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及财务工作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为初录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对初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查询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查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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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