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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26人)

2018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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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省11月份招警考试招聘公告汇总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批准,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共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4名、书记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聘用制法官助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二)聘用制书记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和看打速度每分钟分别9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

5.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有回避关系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律师职业的);

6.其他不宜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即日起可登录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百度引擎搜“章丘法院”)“新闻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为便于及时反馈,网上报名文件用岗位+姓名+手机号加以命名(如:法官助理张三,书记员李四)不按规定命名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13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网上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及“章丘法院”微信公众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