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技能测试
1.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笔试为撰写法律文书(民商事)。
2.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分别为9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面试
综合技能测试结束后,从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法官助理按综合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书记员按综合技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五)试用期及派遣管理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
1.聘用制法官助理月平均工资约44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聘用制书记员月平均工资约32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实行工龄补贴、岗位补贴和绩效奖金制度,加班发加班补助费。提供集体宿舍、办公设备、工作制服。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简章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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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章丘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聘用工作予以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
原标题: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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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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