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需先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面试。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对技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具体要求和安排,在巴州法苑微信公众号发布。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日
(五)面试
1.面试由巴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如入闱体检、考察、试用期人员有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或一年内因其他原因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及时补充聘用。面试形式、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在巴州法苑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体检
1.由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日内,由巴州中级人民法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在巴州法苑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考察
1.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被考察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巴州法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选。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及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存在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2.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应当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巴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6-2107331,0996-8778893。
(十)其他事项
1.报名、缴费、线上笔试、线上技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
刘永峰 联系电话:0996-8691732王 康 联系电话:0996-8691733
附件查看
附件1:巴州法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xls
附件2:关于巴州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在线笔试和国语技能测试考试相关事宜的公告.docx
原标题:2024年巴州两级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40cdYDl2qD5cgXoktSJ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