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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5人

2018贵州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5人

五、面试

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请关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信息。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待定,请关注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信息。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实施。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院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五)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经本院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2个月。

十、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

2、正式工资: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月薪2000元,另经考核发放适量绩效奖金。

3、其他福利待遇:各种应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十二、未尽事宜由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原标题: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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