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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轮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招聘事业性岗位书记员37人公告

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轮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招聘事业性岗位书记员37人公告

轮台县人民政府 | 2018-11-15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主要测试计算机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现场公布成绩。

4.笔试加分

(1)具有研究生学历直接聘用;

(2)曾经在轮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工作满两年以上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满十年的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3)西部大学生志愿者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5)复转军人、军警烈士子女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具有少数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水平等级证书三级甲等及以上或同等级别的国语水平等级证书的,笔试总成绩上加1分;

(7)考试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西部大学生志愿者证明、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轮台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招聘指标数,由笔试最终核定成绩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具体安排将在轮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轮台县政府网站地址:

3.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国语)答题。

4.总成绩计算方式及加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轮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轮台县政府网站地址: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附件5.doc。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附件3c《轮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岗人员政审表》、附件4《轮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书记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核无误后,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社会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待遇与正式聘用后待遇一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试所须表格,考生可在轮台县政府网站进行下载,所有报名及动态招聘信息均在轮台县政府网站进行通知。

本《简章》由轮台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原标题:轮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书记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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