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第九师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择优聘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九师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2名,工作单位为: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其中:执行内勤1名,性别不限;执行外勤1名,限男性(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办案)。
(二)岗位职责
执行内勤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法官对新立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打印、校对、文书制作;
2.协助法官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及控制;
3.负责案件询问调查记录、合议庭记录、执行记录等;
4.协助法官送达各种法律文书;
5.协同会计进行案款发放;
6.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7.法院其他事务性工作。
执行外勤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法官处理案件,提供案件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2.负责执行案件办理中的记录工作;
3.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4.完成庭审相关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5.法院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须为全日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5.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6.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文字功底较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8.因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