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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152人公告

2018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152人公告

临河区人民政府 | 2018-11-16

(四)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确定第一轮候选人名单。

(五)确定拟任命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

经公示确定后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临河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临河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八)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公开宣誓。

四、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拟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6日。(非工作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临河区司法局基层股

地址:临河区汇丰办事处帅丰街

电话: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请到临河区司法局基层股领取)

2.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4张。

联系咨询电话: 联系人:娜仁其其格

何欣迪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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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14日

原标题:临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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