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和笔试成绩×4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证件及证明(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和笔试成绩×4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市检察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合同制人员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市、县的相关文件核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海丰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原标题:汕尾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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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检察院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