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专业的优先);
3、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公告页面下的链接中下载填写《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并于12月2日前发送到我院政工科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书记员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不给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于12月3至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签名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照4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确认地点: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四楼政工科(潮南区衡山路);
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