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14人公告

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14人公告

博湖党政信息网 | 2018-11-29
④复转军人,军警烈属及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考试加分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具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具有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加分的需提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及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军警烈属及子女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值加分,不作累计加分。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博湖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总成绩=(法律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机看打和听打成绩)÷2+笔试加分项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招聘指标数,由笔试最终核定成绩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博湖党政信息网站进行公布。博湖党政信息网网站地址:。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前50分钟前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国语)答题。

(5)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博湖党政信息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具体标准参照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附件3《2018年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政审表》、附件4《2018年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五)调剂

在各职位无递补人员时,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调剂方案。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核无误后,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参照在职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须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博湖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湖县党政信息网公告为准()。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导致错过考试环节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咨询电话:博湖县人社局,) 博湖县人民法院,) 博湖县人民检察院)

监督电话:博湖县纪委监委)

原标题:2018年博湖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简章

点击下载>>>

博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