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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人)

2025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人)

中国新疆人才网 | 2025-08-25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岗位职责:书记员作为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员额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作和送达各类通知书、传票、公告、法律文书等诉讼材料,办理庭前准备和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协调案件排期,传唤当事人到庭或者接受询问;协助完成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阅卷工作,通知及办理人民陪审员出庭等各项工作。

(3)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庭审及审理过程的记录,负责庭审录像及开关设备工作。

(4)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做好标注。

(5)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报结、信息录入、案件评查及司法统计工作。

(6)负责协助执行等相关工作。

(7)完成员额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书记员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招聘职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8月24日至2007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书记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