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速录测试
1.速录测试组织。报考法院系统岗位的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速录测试(检察院系统不设置此项考试),测试的形式为看打,时长为10分钟,总字数为1000字。考前可试打2分钟。速录测试成绩=看打正确字数(看打总字数×准确率)÷原文字数×100,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速录测试时间与地点。速录测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本环节考试仅限报考法院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
3.总成绩计算。
(1)法院系统: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速录测试成绩×15%,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速录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检察院系统: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有效时间及递补情形。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入闱体检、考察及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或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到指定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冒名顶替、提供虚假体检结果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时间与地点。体检具体时间与地点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及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和田检察”发布。
(七)考察
1.考察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检察分院组织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并将户口所在地辖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或原学校出具的个人鉴定材料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交考察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3.考察时间与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八)公示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速录测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及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微信公众号“和田检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通知到招聘法院、检察院报到,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招聘法院、检察院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按照本科7944元/月、研究生8839元/月执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比例,依照招聘法院、检察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情节较轻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八、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与其他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正式被招聘法院、检察院录用后,应及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公告中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中国新疆人才网、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检察分院另行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地区检察分院负责解释。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0903-7867052、0903-7867056
和田地区检察分院0903-2520195
技术咨询18690182905
各县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03-2064567
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0903-7867156
和田地区检察分院检务督察部0903-2032196
附件:
1.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2.2025年度和田地区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原标题:2025年度和田地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ebfffb02141429ee3fbd90346a7b2d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