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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市顺义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56人)

2018北京市顺义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56人)

顺义区人民政府 | 2018-12-06
(二)义务

1、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2、人民陪审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3、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1)本人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2)具有本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

(4)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人民陪审员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的,可以采取通知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辖区范围内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

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开展法制宣传和选任宣传。公告期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 月4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通过短信等方式征询本人意向。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进行网上登记填报信息,并到区司法局提交基本材料。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按选任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登记填报信息,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交基本材料;或者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提交基本材料。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人民陪审员的,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住所地的区司法局提交基本材料。

(三)登记方式:

1、网上登记: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网站或直接登录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2、现场登记:本人持基本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司法局进行现场登记。

3、登记时间:随机抽选:截止2019年1月4日。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2018年12月12日---2019年1月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周六、日及法定节日除外)

4、基本材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公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免冠证件照4张。

(四)资格审查

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确定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六)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向社会公告。

(八)就职宣誓

任命后,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

五、任职时间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六、联系方式

区司法局地址(报名地址):顺义区司法局光明南大街18号基层工作科,3层307室。

联系电话: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