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通过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面试。
2、面试合格后试用期一个月。
四、有关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岗位,由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文职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人事(书记员、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终止,已聘用人员在书记员、文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2、薪酬待遇:面议。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进行报考。
2、考生在面试时可展示操作技能及作品展示。
3、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原标题:招聘公告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07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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