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速录员、审执辅助岗位:2018年12月10日-12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驾驶员岗位: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可网上报名,邮箱:。
2.报名地点: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405办公室,徐戎路126号。
3.报名所需携带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可到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宁波人才网下载)、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一份、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相关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2张及其它能证明本人适合应聘岗位的材料。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5.被录用人员需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待遇按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外用工的标准执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标准内适当提高薪酬档次。
联系人:常晓莉,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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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