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由榆树市司法局会同榆树市人民法院、榆树市公安局从本市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18年12月10日之前向榆树市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8年12月10日之前向市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況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
由榆树市司法局会同榆树市人民法院、榆树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联系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榆树市司法局
榆树市人民法院
榆树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