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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湛江雷州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32人公告(劳动合同制)

2018广东湛江雷州市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32人公告(劳动合同制)

雷州人社局 | 2018-12-17
(二)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1、速记

(1)速记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09:00开始;

(2)速记考试地点:雷州市第三中学电教室;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庭审电脑记录能力。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由成绩到低分从参加速记考试考生中确定笔试、面试对象(参加考试考生人数少于1:2比例的,按参加考试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09:00-10:30;

(2)笔试地点:雷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写作能力。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09:00开始;

(2)面试地点:雷州市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八楼会议室;

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陈述内容、语言表达、举止形象、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4、考试总成绩

考试包括速记、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记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速记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速记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的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该岗位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的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和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中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雷州市人民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并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的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及公示栏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州市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要求与拟招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导致拟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没有发现问题予以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五、薪酬待遇

经考试被聘用人员为雷州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100元(含五险一金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参加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雷州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雷州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