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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书记员10人公告

2019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书记员10人公告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试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9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通过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考试的形式为看打,计分实行达标制,即速录技能达到80字/分钟,且正确率90%以上的,视为满分100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技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

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在体检中,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考核工作由平桥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在考核中,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符合条件的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平桥区人民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三、身份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为平桥区人民法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2.待遇:每人每月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为本次公开招聘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平桥新闻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平桥区人民法院)(平桥区人社局)

原标题: 平桥区人民法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 招聘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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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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