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A:法官助理1名。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大市范围户籍,1984年2月1日后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4.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法院工作满3年的,学历放宽为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放宽为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且无任职年限要求。
5.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岗位B:速录员4名。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大市范围户籍,1989年2月1日后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岗位C: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名(男性)。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大市范围户籍,1989年2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优先。
5.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周三)、14日(周四)上午9∶10-11∶30及下午13∶10-16∶40。
2.报名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秀路8号,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政治处702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件及证书请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的,需要另行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院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若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相应缩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3:15—15:15,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806会议室。
报考人员应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报考法官助理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基础知识;报考速录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