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岗位A、B(法官助理及速录员)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速录测试,听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12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纯文本文档中。正确率(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即为听打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听打测试使用键盘输入,考场提供常用输入法软件。
2.报考岗位C(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步和俯卧撑。
3.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笔试结束后进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打字室。
4.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笔试结束后进行,地点待笔试时通知。
五、面试
1.报考岗位A(法官助理)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70%,技能测试成绩占30%计算进入面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从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报考岗位B(速录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进入面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从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3.报考岗位C(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计算进入面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从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4.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政审、聘用
1.面试结束后,报考岗位A(法官助理)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5%,技能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2.面试结束后,报考岗位B(速录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
3.面试结束后,报考岗位C(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15%,体能测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4.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本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
6.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联系人:蔡燕、杨扬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