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拉萨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拉人社发〔2026〕35号)要求,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后勤服务岗1名。主要从事院职工之家各类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日常保洁等工作。学历不限,高中以上学历优先,年龄40周岁以下。报考此岗位人员无需参加笔试。
(二)司法辅助岗3名。主要从事当事人立案引导、执行外勤辅助以及司法辅助内勤等工作。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2.具有拉萨户籍(包括拉萨市各县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做事严谨细致,责任心强,纪律意识强,吃苦耐劳。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其他条件:
1.后勤服务岗:能够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表达,服从工作安排。
2.司法辅助岗: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处理能力、资料整理能力,服从岗位调剂;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对象不得报考的特殊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5.政审不合格人员。
6.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非法出入境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4日(上午9:30—13: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南大厅)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持本人户口本、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电子表、学籍信息登记表、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予以留存。现场审核完须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三)报名须知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 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应试人员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招聘岗位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计算机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
3.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共基础知识成绩×70%+计算机考试成绩×30%。
(四)面试
通过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过期未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职位所需工作能力。
2.面试成绩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地点: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701会议室
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将在拉萨中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zhongyuan)公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优先录用年龄偏大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2026 年 7 月以来在三甲医院完成体检的,体检报告有效,无需重复体检。
(六)政审
应聘人员填写《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或村居委会对应聘人员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政审。
(八)公示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拉萨中院微信公众号(公众号:lasazhongyua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九)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7天,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有意应聘者请诚信报名,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咨询电话:0891-6956679、0891-695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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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2.《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政审表》
3.《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3日
原标题: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mITN8-Pg0v-qLJYJmz5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