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确定任命人选
1、对随机抽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武山县司法局会同武山县人民法院、武山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任条件的,将向其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完成审查并征求意见后,武山县司法局会同武山县人民法院、武山县公安局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2、被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武山县司法局会同武山县人民法院、武山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民陪审员数的五分之一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和申请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三)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武山县司法局会同武山县人民法院、武山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武山县人民法院按规定提请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武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进行就职宣誓。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员的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4月6日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1、原任人民陪审员在武山县法院报名;
2、新增人民陪审员在武山县司法局报名。
(三)报名材料
1、书面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申请表或推荐表可到属地司法所领取,也可在武山县政府网站下载并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3张及电子版。
六、公告期
公告期为30日,自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6日。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山县司法局、武山县人民法院、武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监 督 电 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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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司法局
武山县人民法院
武山县公安局
2019年3月6日
原标题:武山县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来源:武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