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苍梧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书记员1人: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电脑打字速度快;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有法律从业经历的优先录用;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14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职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送达、案卷归档以及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它辅助性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参加非法组织、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或者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按目前本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速录机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附件《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电子照片)并按要求填写;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件、证书材料(例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wfyzzb421@163.com;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止。
2.资格审查:
由本院政治部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速录机试、面试:
书记员测试考察计算机操作水平。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根据个人综合表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
由本院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苍梧县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办理手续
试用期限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及地址
0774-2680383,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苍梧县人民法院。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6年8月14日
原标题:苍梧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YxMzM3MA==&mid=2649721552&idx=1&sn=86a84e578dd0ee451450727a0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