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01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名(不限男女);
2.聘用制信息技术员1名(仅限男性) 。
岗位职责
02
(1)聘用制书记员
聘用制书记员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聘用制信息技术员
聘用制信息技术员从事法院内外网、机房、审判法庭设备运维等工作,在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保障审判办案系统、视频会议正常运行; 管理干警电脑、外设及账号权限; 落实网络保密与安全巡查,处置网络故障; 做好设备台账、数据备份及日常技术保障,完成信息化相关材料报送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原则
03
德才兼备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 平等竞争原则; 择优聘用原则。
招聘条件
04
(一)基本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8年9月7日至1991年9月7日期间出生);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聘用制书记员不限专业,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聘用制信息技术员要求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并要求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情形。
招聘程序
05
(一)报名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18:00止。报名时,须携带1张小二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上林县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二)资格审查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岗位招聘在现场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 10 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 100 分。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聘用制信息技术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计算机、网络、通信等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相关知识、信息化管理相关 知识与流程等。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本院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政治部与被聘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相关事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 1 年,设置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薪酬待遇
06
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上林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方案》(上人社发 〔2021〕11号 )文件标准执行。
其他事项
07
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办公地址:
上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2办公室 。
咨询电话:0771- -5226586
附件
1.
2.
上林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7日
原标题:“职”等你来!上林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和信息技术员公告(2026年第52号)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zAyMjMyNA==&mid=2247496705&idx=1&sn=9dea8ae6321e46b6b915fb8c8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