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检察院实际岗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为魏县检察院公开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专业
本次招聘10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3名书记员、3名协警、2名文秘人员、2名网络维护人员)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含27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含30周岁)。
4、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0月10日(含当日)。
(二)岗位条件
1 书记员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法律及相关专业。
2、文秘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中文、新闻相关专业,能胜任检察院公文撰写、宣传报道工作。
3、网管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限计算机专业,能胜任检察院网络管理、新媒体制作工作。
4、协警岗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并取得C1驾驶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