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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肃天水麦积区选任人民陪审员140名公告

2019年甘肃天水麦积区选任人民陪审员14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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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及甘司发〔2018〕235号文件精神,促进司法公正,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共选任陪审员名额为140名,选任工作由天水市麦积区司法局会同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组织实施。

二、选任条件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任职期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

3、原任人民陪审员任期未满且愿意留任的,填写《天水市麦积区选任人民陪审员推(自)荐表》进行报名,纳入本次选任范围。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8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4张和电子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份;

3、学历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4份;

4、《天水市麦积区选任人民陪审员推(自)荐表》,一式4份。表格中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有无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及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

5、出具当地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