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号,507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2。
(4)笔试查询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应聘人员复审时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材料原件。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组织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