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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10人公告

2018广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市内外选调10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从市内外法院范围内的已入额法官中选调10名员额法官,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3年以上),且已完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

3.已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三级法官及以上,四级高级法官及以下;

5.任助理审判员或审判员满5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满3年;

6.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市内选调的法官不受此限;四级高级法官、博士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法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注:特别优秀是指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7.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8.同等条件下,获得中级及以上法院所评的 “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博士研究生或英语水平达到6级以上的优先;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0.属市外公务员的须符合《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的要求;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1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聘任制公务员在首聘合同期(3年)内的;

4.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法制日报》、中国法院网、深圳组工在线、我院网站等平台刊登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不安排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

3.报名时间:从刊登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24:00时止。

(三)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2.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3.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