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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8名公告

2017广东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8名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侦查岗检察官助理8名、其他岗检察官助理9名、其他岗书记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职位资格条件

1、侦查岗检察官助理

(1)文化程度: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包括法学A0301、B030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法律硕士A030701)。

(2)其他条件:男性。

2、其他岗检察官助理

(1)文化程度:高等院校文学类、文秘类、哲学类、历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其他岗书记员

(1)文化程度: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岗位,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有球类体育特长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03日9:30至11月07日24: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打印准考证。系统初审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11月9日12:00至2017年11月12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法学专业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中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法律专业报考人员所修课程应与法学专业相近。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不同职位分类试题考试。试题均以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不指定考试用书,考前没有任何形式(包括委托第三方)的考前辅导。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