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南京栖霞人社”微信公众号、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应聘者需如实填写附件一《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速录资格证书(报考文员提供)、工作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报考行政专员提供)、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报考司法社工提供)、驾驶证、交警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员人员提供)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箱:(邮件名称:栖霞检察院+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咨询电话:王老师 ,、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时间: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地点: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已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速录资格证书(报考文员提供)、工作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报考行政专员提供)、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报考司法社工提供)、驾驶证、交警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人员提供),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以上材料均需验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5、资格审查须由报名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四)考试
1、文员、行政专员、司法社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驾驶员考试分为技能考核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技能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笔试
3.1、报考文员、行政专员、司法社工进行笔试,驾驶员无需参加笔试。
3.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3.3、测试方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技能考核
驾驶员考核方式为上路实操,满分为100分。
5、面试
5.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所应聘的岗位。
5.2、面试名单:各岗位按笔试成绩或技能考核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各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5.4、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5、面试成绩不现场出具,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聘用
对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后方可录用。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
三、劳动关系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相应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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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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