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3、报名地点: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团结北路团结小区斜对面,市内公交可乘坐1路、4路、14路、16路、101路等可到)。
4、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5、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母语为非汉语少数民族MHK4级甲等语言证书、退役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并对报名进行确认。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19:00),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一号法庭领取。
5、笔试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
说明:《综合知识》为两门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6、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0人以上的职位(含10人),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四)计算机操作
面试结束后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满分为100分,按分值的高低依次排序。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2×60%。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八)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