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
(十)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按要求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招聘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一)待遇保障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新高法〔2019〕44号文件精神,薪酬标准按同类地区新招聘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招聘法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九、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法院编制外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民法院 、
原标题: 2019年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法院编制外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来源:
如有任何疑问,可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详细咨询
法检招聘微信公众号(fzzpksw)
实时更新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资讯和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