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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黎平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6人公告

2019贵州黎平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6人公告

黎平县人民政府 | 2019-07-05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技能测试完成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比例或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内容:考察应试人员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考试总成绩的20%。

(四)总成绩比例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 +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20%。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也一样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方案和岗位招聘计划从该岗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九、管理形式

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黎平县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十、聘用报酬

1.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

2.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由:月工资(2500元/月)、办案电话费补助等构成;

3.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单位部分“险金”,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险金”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4.单位定期组织参加健康检查,并提供办公设备、制服等必要保障;

5.在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出差补助等权利。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5. 被安排到人民法庭岗位的,每月补助200元。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试题、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及黎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黎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黎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黎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黎平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5日

原标题:黎平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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