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应聘者一旦提交报考岗位,报考岗位及本人信息将无法更改,请应聘者在提交报考岗位前仔细核实。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计算机能力测试每科收费60元。
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打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缴费的报考者按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方式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别采用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三种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能》。笔试折合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计算机能力测试
计算机能力测试为机考测试,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机考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计算机能力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三)成绩发布
笔试及计算机能力测试结果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计算机能力测试结果。